近來愛奇藝、WeTV等中資OTT在台的合法性屢受關注, 日前NCC新提名委員陳耀祥、翁柏宗、林麗雲、王維菁、蕭祈宏對於立委質詢,都一致表態同意「要讓中國大陸非法OTT平台在台下架」,並表示將在本5月15日開會討論,不排除將中資OTT下架。消息一出,引起在台擁有大批藝奇藝會員恐慌。
NCC能夠下架愛奇藝、WeTV等中資OTT? 該不該讓中資OTT平台在台落地呢? 以下作一說明與解析:
1.什麼是「愛奇藝」(非法)落地模式?
依據現行《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及台灣文化傳播權相關法規,電影電視影音串流服務列為中資不能許可的項目,加上考量中國未開放台灣影視內容進入,因此文化部建議經濟部投審會不予同意中國OTT(影音串流平台)在台落地。雖然愛奇藝曾於2016年以資訊服務業申請在台設立公司經營影視音內容服務,但因其屬中資來台, 最後遭投審會駁回。不過,愛奇藝台灣站依舊上網營運,並透過台灣代理商歐銻銻代銷、宣傳,現在多家電視遙控器、機上盒都內建「愛奇藝」按鈕,台灣手機用戶也可輕易下載「愛奇藝APP」觀看其影音服務。換言之,「愛奇藝」落地模式就是鑽台灣法律的漏洞,不在台灣設立公司(落地),但透過台灣代理商經銷業務,進行宣傳相關營運,並提供相關服務與收費。
針對NCC現任代理主委、新主委被提名人陳耀祥在立法院備詢時指稱愛奇藝『非法落地』一事,愛奇藝表示並未在台落地設立分公司,而是委由歐銻銻娛樂代為經銷會員業務, 歐銻銻娛樂是依法設立的公司,過去四年也都誠實繳稅,相信政府會依法行政,保障合法權益,我們也會全力配合。」對於消費者權益,愛奇藝在台經銷商歐銻銻娛樂強調「目前一切正常運營,一定會保障會員的權益,請會員不用擔心。」
圖片來源: 歐銻銻娛樂臉書
2.NCC有辦法讓愛奇藝、WeTV等中資OTT下架嗎?
隨著線上串流影音科技的發展,民眾只要上網或是下載APP就可以輕鬆觀賞。由於台灣現有法令規範完全未考慮網路的跨境傳輸特性管不到新的傳播型態,而且台灣經濟部投審會只能嚴審資金來源(是否中資)、有NCC負責監理通傳事業、文化部大力支持本土自製內容,三個部會的職掌和權限似乎都對跨境OTT管理都使不上力,所以台灣政府對於中國OTT業者~「愛奇藝」、「騰訊視頻」、「酷優」進軍台灣只能當鴕鳥,只能限制落地在台設立公司,但卻管不了其服務。換言之,就像政府無法限制台灣民眾去海外電商購物或其他需要付費的國外平台(如手遊,,)消費一樣,台灣政府是沒辦法阻止或下架愛奇藝、WeTV等中資OTT平台的。
面對中資OTT,NCC(政府)能做的只有下架其廣告及阻止台灣業者不提供本地的 IDC 機房或 CDN 服務。
NCC是沒辦法阻止或下架愛奇藝、WeTV等中資OTT平台,目前開的第一槍只是要求「廣告統統先下架」。
NCC於5月15日邀集大陸委員會、文化部、經濟部、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及相關公協會召開會議取得共識,大陸地區OTT TV 服務尚非屬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下稱兩岸條例) 第34條規定許可之事項,如有在我國境內廣告者應予下架。如有委託、受託或自行在我國境內從事許可以外之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或其他事項者,將面臨兩岸條例第89條之罰則。針對近來WeTV(騰訊)在臺北地區之公車內外裝、公車亭與大樓電梯等進行OTT TV 服務廣告乙節,臺北市政府代表於會中表示,已依臺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協力處理WeTV(騰訊)廣告下架事宜。NCC這項要求中資OTT廣告通攻下架的規定,對於新進的Web-TV..等業者或有影響其在台推廣,但對於已經累績App下載量破600萬,日活躍用戶更達到200萬以上的愛奇藝影響應該相當有限!
至於NCC是否可以要求台灣業者不提供中資OTT平台使用本地的IDC機房或CDN服務,降低其服務品質進而間接阻止其在台發展呢? 由於中資OTT業者可以透過轉租其他跨國業者機房的方式來克服,只是把錢往外送,讓台灣兩手空空,意義不大,所以NCC目前並未採行此方法。
針對OTT的監理議題,NCC表示: 「因網路屬開放環境,目前正積極研擬「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預計在7月底前提出並廣徵各界意見,以提供OTT TV服務合適的規管監理機制。
2.台灣該不該讓中資OTT合法落地呢?
兩岸因為政治立場歧異,台灣執政政府擔心中國透過中資OTT大舉入台後造成民眾被洗腦,所以迄今對於中國OTT業者進軍台灣只能當鴕鳥,只能限制落地在台設立公司,近期進一步禁止其在台廣告。不過,對於台灣是否該不該讓中資OTT業者合法落地,台灣OTT業者或專家卻有建議開放的立場,原因如下:
A.中資OTT合法落地才會繳稅,才能公平競爭:
台灣OTT協會理事長錢大衛表示:「因OTT涉及收費及金流,基於保護消費者立場,政府應該嚴格把關,否則發生爭議或糾紛時,恐會求助無門;建議境外業者登台時,就得要在台灣登記設立子公司、稅籍、本地客服等落地機制。不管是中國的愛奇藝、美國的Netflix,進入台灣超過三年,他主張應該設專法,用一些強制方式將國內外業者都納入規範,例如須在台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不是透過代理商、須在台設立客服..等。要不要納管、只看政府決心;如果對境外業者是開大門、管不動,本土業者卻乖乖遵守,我就去當假外資再回來,也不用繳稅」。
B.中資OTT合法落地才能要求內容符合兒少法分級並幫忙拉抬整個影視產業:
日前NCC所規劃的「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要將OTT納入管制,針對大型OTT業者必須要有一定比例的台灣自製內容,要扶持台灣的影視產業,這項做法看似立意良善,但台灣OTT業者批,此舉根本是只管有合法落地的業者,對於非法壓境的OTT卻起不了作用。只有將中資OTT落地,才能要求他們必須內容須符合兒少法分級並有一定的比例投資台灣本土自製內容。
不過,比較弔詭的是,台灣OTT業者對於NCC要求台灣本土自製比率是站在保留態度。CATCHPLAY執行長楊麗貞說: 「OTT本來就應該要海納百川,楊麗貞擔心,政府要求自製內容,恐怕會造成平台沒有差異化,更限縮了觀眾的視野」。相反的,由於台灣並沒有限制中資投資或購買台劇,認為內容才是王道的愛奇藝目前已經投資五部台灣本土自製節目比投資三部的Netflix還高,最近才上架熱播的《墜愛》就是愛奇藝投資台劇,而且愛奇藝買的台劇更多,連卡通教育節目都有,如《FOOD超人》..。換言之,只要OTT平台經營的好,就算NCC沒有強制限制台灣自製節目比例,他們仍會主動投資或購買台灣本土物美價廉的本土影視作品。相反的,仍一盤散沙的台灣本土OTT業者因先天不良。限制台灣本土自製節目比例,反而只會造成廉價質差或是重播幾十年前的本土節目濫竽充數的問題。
總而言之。該不該讓中資OTT合法落地問題,牽涉兩岸敏感政治立場問題,很難滿足不同政治立場的。台灣影視產業生態複雜,有線電視、MOD、頻道商、OTT 等業者擁護各自利益,導致台灣本土影視業者都仰賴政府文化局紓困苟延殘喘,台灣本土的OTT業者面臨非法盜版及國外OTT業者夾殺的窘境 。面對無遠弗屆的網路影視科技發展,爽喊下架中資OTT之餘,希望規劃的「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能少點政治味,能夠海納百川,讓不管本土、國外或中資OTT業者都有明確且公平的規範的明路可走,才能真正做到保護消費者權益、照顧台灣本土影視業者,四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