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常識

消基會: 同資費購機綁約方案 遠傳、台灣之星違約金高逾業者平均值? 違約金爭議釋疑

消基會8月19日發出新聞稿指出: 調查國內5家電信公司的用戶契約,發現同一資費購機綁約方案,遠傳電信、台灣之星約定違約金高逾業者平均值,是否違反誠信原則,籲主管機關儘速展開調查。

考量NCC目前正副主委目前皆出缺,加上正為了傳播管理爭議(紅媒、有線電視斷網)忙不可焦,版主越俎代庖針對消基會提出的疑惑作一說明:

圖片來源: 消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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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這次針對門號手機綁約資費的調查,提出需要NCC委員調查的事項主要【同資費購機綁約方案違約金平均值為何不同? 】、【遠傳電信優惠補貼款公式以月計價牴觸行動寬頻業務營業規章】、【4家業者暫停通信約定不友善】,以下針對消基會的質疑一一做說明:

1.同資費購機綁約方案違約金平均值為何不同?
消基會7/10~7/20以常見的「攜碼跳槽購機綁約30個月資費方案」(999元資費+上網吃到飽不限速+購機iPhone Xs Max)設定調查樣態,比對業者門市提供的用戶契約與其官網揭示的營業規章,調查5家電信業者違約金約定與計算方式,是否遵法。調查方式以諮詢台北市、新北市電信直營門市、並電話詢問電信公司客服中心所取得的回覆為主。

根據消費者的調查,認為遠傳電信、台灣之星約定違約金高逾業者平均值。其中,「終端設備補貼款」約定金額,中華電信最低9,600元,其次為台哥大及遠傳皆約定12,000元、亞太電信及台灣之星約定金額最高,皆為14,000元,違約金差距2,400~4,400元。 再者,「電信優惠補貼款」約定金額,遠傳電信約定費用最高,每月違約金為250元,且以月計價,高於其他4家業者。其後依序為台灣之星約定250元,以日計算、台灣大哥大約定150元,以日計算、中華電信以及亞太之星約定0元。
如以電信門號履約1年3個月(滿15個月、450天)做為解約條件,實際計算5家電信業者違約金金額,遠傳電信收取9,750元費用最高、而後依序為台灣之星(8,875元)、台灣大哥大(7,125元)、亞太電信(7,000元)、中華電信(4,800元)。不同業者提供相同或類似服務,卻在設定違約金條件相差懸殊,5家業者當中對用戶刻意設定高額違約金條款者,是否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所以消基會籲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即展開調查了解。

 

【版主解析】

A.調查的部分資訊可能有誤!

由於消費會的資訊來自各業者直營門市及電話詢問電信公司客服中心所取得的回覆為主,然而補貼款高低仍應以該資費的同意書為準。根據版主在各業者經銷商通路整理的各業者同意書資料,亞太電信壹網打勁996資費的電信補貼款為250元/月,並非消基會調查的$0,消基會的資料應該有誤!

 

中華電信月繳999元(30期)的終端設備補貼款為$9600,這個金額是否正確則需要再釐清。
若以中華電信經銷通路方案999(30)方案的終端設備補貼款為$14,400,高於其他業者。不過,因各電信業者針對不同促銷期間或是不同通路,提供的購機補貼可能不同,也會影響其違約金的設計。是故,中華電信直營門市的999(30) 資費目前的終端設備補貼款是有可能只有$9600,並非資料有誤。若是如此,推測應該是中華電信近期在直營門市取消iPhone加重補貼促銷優惠,所以與經銷通路的終端設備補貼款(違約金)有所差異。

 

B.違約金的高低與電信業者提供的補貼金額不同有關,違約金高不一定是壞事:

根據消基會的調查,「終端設備補貼款」約定金額,中華電信最低9,600元,其次是台哥大及遠傳(12,000元)、亞太電信及台灣之星約定金額最高(14,000元)。為何通訊品質較差的亞太電信與台灣之星的終端設備補貼款違約金比中華電信高出很多呢?
笨蛋,違約金高代表補貼高! 亞太電信與台灣之星受限於本身通訊品質無法與電信三雄匹敵,為與電信三雄競爭,相同月租費的資費內容不但優於電信三雄(例如台星999資費網外市話送900分鐘, 中華電信只有免費網外50分鐘及市話60分鐘),其購機補貼款通常也是跳高一階(比照電信三雄的1199或1399資費),亞太與台星的中高資費攜碼購機補貼較電信三雄平均高出$3000~$6000是很正常的。
購機補貼比較高,所以設計出的違約金比較高,不是很正常的事嗎? 中華違約金低,其實是代表中華的補貼比別業者低,羊毛出在羊身上啊!  (五大電信最新購機方案違約金明細請詳見”這篇“! )

 

C.目前電信補貼款設計主要是防止門號換現金而來的:

「終端設備補貼款」與電信業者實際購機補貼有關,其實比較有爭議的地方是【電信補貼款】。
【電信補貼款】的設計原本應該是消費者每月享有額外月租費補貼(如月租減免$100,申辦799資費但只要月付$699),但後來電信業者為了防止不肖店家及貪婪的消費者利用電信業者違約金的漏洞操作提前解約或是作為門號換現金的詐騙工具,在多數熱門資費都開始加入有【電信補貼款】的設計,拉高用戶提前違約進行門號換現金的門檻。

 

這樣的設計是由台灣之星開台時就率先採用,後來台灣大哥大為杜絕門號換現金的歪風在幾年前率先將所有熱門資費全部多了$250/月的電信補貼款設計,遠傳電信與亞太電信不久後都陸續跟進,三家業者的電信補貼款金額是相同的(詳見”這篇“)。近期台灣大哥大可能重新評估各資費實際的違約情形及各資費的開通數量變化,將999/1199的電信補貼款調降至$150,但699資費與學生588/688的電信補貼款則調高至$350/$461/$361。

 

遠傳電信與亞太電信熱門資費的電信補貼款則維持$250/月,所以才產生差異 ! 目前學生588/學生688的開通比重遠高於999/1199的,台灣大哥大調整電信補貼款雖有助於高資費開通,但對於中低資費用戶則是弊大於利,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不可諱言,目前民營電信業者購機資費的電信補貼款設計多數與用戶享有額外月租優惠其實並無關連,金額高低的確有商榷空間。不過,自從實行電信補貼款設計後,不當洗門號操作的確大幅降低,讓電信業者更願意提高補貼於高資費方案上,各有利弊。 

 

D.電信業者網路門市單門號優惠方案的違約金,知多少?

這次消基會的調查乃針對購機合約而來,各大電信業者網路門市的單門號優惠方案(快閃單門號案)的違約金設計合理嗎 ? 
相較於實體門市受理門號申辦受理的店員都有責任必須告知消費者相關違約金規定,各電信業者快閃促銷資費的違約金規範通常隱藏在不起眼之處,版主認為申辦快閃單門號方案的用戶多數都並不清楚這些快閃方費的違約金為何就申辦了! 
以最近台灣大哥大與遠傳電信推出的中元節299方案(12期)為例,他的專案優惠補貼款是$2500,電信補貼款是$100/月。又沒有拿到購機補貼,為何要付【專案優惠補貼款】呢?  嘿嘿,這可能是電信業者預防有人”佔茅坑不拉屎”吧!

 

總之,台灣因五大電信競爭激烈,雷同的資費購機綁約方案但因各業者提供的購機補貼及電信優惠資費內容有索不同出現違約金平均值有高有低,只要用戶在申辦門號前有被充分告知違約金內容,並沒有太大爭議。
至於消基會建議借鏡日本應設定違約金上限,版主是抱持保留態度。設定違約金上限將會讓亞太電信與台灣之星難以提高補貼款抗衡電信三雄,不利台灣電信市場自由競爭。再者,由於台灣電信購機綁約型的電信門號是採先享受後付費的機制,國人守法精神不如日本人,若電信資費違約金設計如過去過於寬鬆,恐將會再度助長門號換現金的歪風再起,並非全民之福。

 

2.遠傳電信優惠補貼款公式以月計價牴觸行動寬頻業務營業規章?

消基會指稱:遠傳電信用戶契約約定:『「電信優惠補貼款」計算公式為每月電信優惠 × 實際已履行合約月份、「電信優惠補貼款」:NT$250元/月(電信費用/優惠補貼款依違約時已享有優惠期間計算)』,比對其營業規章第24條第二項第三款條文:「電信費用補貼款,將依實際補貼款為基準,以〝日〞為單位計算」,明顯不相符。
不過,版主檢視遠傳電信經銷通路的所有申裝書內容,電信補貼款都是以〝日〞為單位計算, 並沒有違反規定。推測可能是部分遠傳直營門市的資費方案同意書有疏漏沒寫清楚而造成誤會,遠傳電信的電信費用補貼款與其他電信業者都是以日計算應該沒有問題!

 

3.除遠傳以外,4家業者暫停通信約定不友善:

消基會指出: 因應時代需求,不少消費者因公境外出差、或者大專生留學進修等因素,發生因期間無法使用門號卻需支付綁約月租費的不合理情形,目前國內電信公司提供的綁約方案用戶契約,除消費者願支付高昂違約金終止契約,方可申請調降月租費外,只能申請暫停通信服務,才能保留門號使用權,惟暫停期間月租費仍需依綁定的月租費原價支付,缺乏彈性處理,且不符使用者付費原則。消基會調查5家電信業者的用戶契約,結果顯示,除遠傳電信契約約定最彈性,用戶欲申請暫停通信或恢復通信,得以電話或書面辦理,暫停通信期間,需支付門號保管費475元,免付月租費,暫停期可達90天,暫停期限最長可申請6個月,暫停期間合約日期往後順延;其他4家業者於申請暫停通信期間,月租費均需依綁定的資費固定支付,除非約滿才能申請調降月租費。消基會認為,無論使用門號資費綁約方案與否的手機用戶,確實皆存在因個人因素申請暫停通信的必要性,然用戶申請暫停通話期間,因未有實際使用門號之行為,業者也未提供相對服務,在此狀況下,拒絕提供消費者以契約日期往後順延、以支付電信公司保留門號的成本來保留門號,於限定期限恢復通信回復月租費綁定金額,實屬缺乏彈性且不友善的做法,認為暫停通信之月租費收取標準,實有檢討之必要。

 

目前各大電信暫停通信期間向消費者要求收取月租費乃依照NCC所提供的定型化契約而來,遠傳電信參照”繳付期間與費用雙方另有合意者,從其約定”提供「需支付門號保管費475元,免付月租費,暫停期可達90天」的服務算是有佛心。版主個人是建議其他電信業者可以比照遠傳的方案辦理,提供有短期出國或特殊狀況無法使用門號的用戶更彈性的選擇。

至於門號月租調低,因這牽涉已經支出的購機補貼與門號補貼,維持除非繳清違約金否則不能降轉的規定避免用戶鑽漏洞,算是合情合理!

 

消基會此次針對五大電信的違約金設計與暫停暫停通信期間收費問題調查並提出建言,版主認為用意良好,瑕不掩瑜。只是台灣電信業競爭激烈,有些設計有其背後原因,本文解析只是期盼主管能明察秋毫,不要因一個局外人不精準的調查搞得電信業者雞飛狗跳,才能促進台灣電信環境更趨健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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