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常識

打詐新四法正式上路,電信事業從業人員應配合打詐事項!

為有效打擊台灣詐騙行為,「打詐新四法」已於七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經總統公布後於8月2日正式上路。「打詐新四法」上路讓台灣法規施行提供有效的防禦工具,將有助於政府與民間共同打擊詐騙,尤其是網路造成的詐騙。
打詐新四法主要有哪些修正重點? 對於電信/通訊產業從業人員要注意哪些事項才不會觸法被重罰呢呢? 以下做一說明:

圖片來源: 行政院

 

1.打詐新四法主要修正重點:

隨著科技發展詐騙行為日益翻新,為有效打擊詐騙,行政院2024年提出打詐新四法,包含「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刑事訴訟法」(科技偵查法制化)、「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及「洗錢防制法」,立法院三讀通過並經總統公布後,已於2024年8月2日正式上路。打詐新四法上路後,對於使用網路冒名政府名義詐欺、深度偽造詐欺及有複合式詐欺手段者可加重刑責1/2且不得假釋、增訂網路流量紀錄調取規定、有條件開放科技偵查手段、要求國內幣商必須在台灣落地並完成洗錢防制登錄並提高洗錢犯罪之處罰..等等。修正要點摘要如下:

 

2.電信/通訊產業從業人員注意事項:

由於許多科技詐騙行為都是透過假冒人頭申辦電信門號進行詐騙,電信/通訊產業從業人員若未能落實KYC(Know You Customer)規定,承辦的電信門號很容易淪為詐騙工具,成為眾矢之的。
為落實防詐四法之規定及有效打及詐騙,電信主管機關NCC針對電信事業擬定相關應辦理事項,並擬定相關罰則,情節重大者最高可處2000萬罰款。
雖然電信業者已配合NCC實施各項門號申辦之防詐措施,對於下游從事承辦電信門號申辦的電信店/通訊門市從業人員,請務必積極配合NCC與各大電信業者所規範的KYC相關規定,嚴禁從事門號換現金及與電銷直銷業者合作,才不會面臨每件超過50萬元以上的處罰以及法律責任追究問題。

資料來源: 電信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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