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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核准遠傳併亞太有條件過關!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7月19日日附加負擔通過遠傳電信吸收合併亞太電信結合申報案,不禁止其結合,但提出幾項附加負擔條件,包括4G/199和499、5G/599方案自合併基準日起提供至少1年、亞太電信既有用戶契約可使用至114年12月31日 …等等。
公平會通過遠亞併的附加負擔為何呢? 以下做一整理 :

 

公平會於2023年7月19日以附加負擔通過遠傳電信吸收合併亞太電信結合申報案,不禁止其結合。

公平會表示,電信產業具高技術、高資本的特性,經詢問相關競爭事業、學者專家、產業主管機關及消費者保護主管機關進行充分討論,公平會認為遠傳電信整合亞太電信之頻譜、網路及人力等資源後,可提升頻譜使用效率、涵蓋率及網路品質,也有助於促進5G應用服務發展,核心網路整併可減少機房、基站重複建置,可落實節能減碳的政策目標,而具有整體經濟利益。但本結合實施後,行動寬頻服務市場占有率、市場結構及市場集中度均有所提高而仍存有部分限制競爭的疑慮。對此,遠傳電信主動提出實施多項優惠資費方案及保障亞太電信用戶權益之承諾,並承諾將提升服務與網路品質,推廣VoLTE服務,持續以大數據、人工智慧、物聯網技術投入企業雲端服務、遠距教學服務、遠距健康照護等應用領域,另將持續挹注資本支出在通信軟體及硬體設備的建置與擴充,提升網路覆蓋率、傳輸速度及增加容量等措施。
公平會為消弭本結合限制競爭之疑慮,並確保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經審議後決議不禁止其結合,但從用戶端權益的保障、服務及網路品質的提升及促進市場競爭三方面,對遠傳電信附加負擔如下:

1.資費方案部分:

A.概括承受亞太電信既有用戶契約,確保用戶得依契約約定之資費、內容與條件使用至114年12月31日。

B.針對身心障礙、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清寒學生、65歲以上族群,提供至少5年優惠資費方案, 4G資費129元起。 。

 

C.針對一般用戶提供至少1年優惠資費方案,4G 199 起、5G 599起。

D.上述資費方案實施情形,應於合併後5年內每年提交公平會備查。

 

2.服務及網路品質提升部分:
遠傳電信自行承諾提升服務及網路品質、投資軟硬體事項,公平會亦要求須於合併後5年內每年提交行動寬頻網路整合與優化等提升網路性能及服務品質之具體實施成果,以及遠傳電信符合自行承諾有益於整體經濟利益之成果報告備查。

3.促進市場競爭部分:
公平會要求遠傳電信應提供他電信事業與自身用戶相同等級之行動語音與數據服務、漫遊服務、號碼可攜服務及平等接取服務;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或中止提供批發服務、訂定顯不合理的價格或交易條件;不得無正當理由以差別的價格或交易條件提供批發服務;不得以他電信事業僅得與自身交易為條件而與其交易。

根據公平會附加的負擔條件,相信遠傳電信與亞太電信應該都會願意配合辦理。經公平會通過後,遠傳電信將可以正式派員進入亞太電信主導經營,雙方門市、網路及基站系統就會開始進行整併,預計合併的時效將會加速,尤其直營、加盟店與數位門市的整合將會第一優先、其次將是經銷通路的整併。由於亞太電信是上市公司還需下市流程,遠傳電信井琪總經理對外表示預期最快今年第4季能可以訂下合併基準日,屆時將能夠在財報上看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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