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事多磨! 公平交易委員會(簡稱公平會)於5月19日正式受理遠傳亞太電信合併案,原本依規定必須於六月底做出決議,但公平會宣布依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7項但書規定,延長審議期間60個工作日至9月14日。
為何公平會要宣布延審遠傳亞太合併案呢? 遠亞併會延審會有什麼影響呢? 以下作一說明:
1.為何公平會要宣布延審遠傳亞太合併案呢?
針對遠傳電信擬吸收合併亞太電信案(遠亞併),公平會委員會日前宣布因審議必要,依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7項但書規定,延長審議期間60個工作日至9月14日,已書面通知遠傳電信。
據悉,公平會受理遠亞併後,5月16日至5月22日對外徵詢意見期間,共接獲近50則意見。對此,公平會表示公眾意見僅是審議結合申報案的綜合參考,因為遠傳和亞太的用戶都不少,加上電信業是特許行業,需要分析的內容比較複雜,影響也較大,因此需要更充裕的時間審議,在公平會延審期間,遠傳電信不必再補件。遠傳電信於6月28日回應表示:感謝公平會委員審議本案的辛勞,也希望本案能儘速完成審議,遠傳會持續積極配合委員會審議。
依據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7項之規定,事業自主管機關受理其提出完整申報資料之日起算三十工作日內完成審議。公平會5月26日受理遠亞合併案申請,理應六月底前完成審驗,故依第七條但書之規定,延長審議期間60個工作日至9月14日。
另,根據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9項但書規定,主管機關屆期未為第七項但書之延長通知或前項之決定者,事業得逕行結合。換言之,若公平會未在9月14日做出決議,遠亞合併案將會自動生效!
為何公平會要宣布延審遠傳亞太合併案呢?
就公平會的說法,遠亞合併案延審是為因遠亞合併案需要分析的內容比較複雜且影響也較大所致,不過業界一致認為延審主因應是公平會打算與台灣大哥大併台灣之星案(台台併) 併審。
由於此次台灣電信合併案將是由原本五家合併成三家,但目前台台併案還在補件中,公平會迄今尚未受理審議該合併案。若公平會如期先通過「遠亞併」,其市場競爭集中度(HHI,賀芬達指數)的計算方式將是五併成四,不是實際的五併成三,將會造成「先射箭再畫靶」困境。再加上公平會並未對台哥大補件設最後期限 ,若兩件合併案核准時間差距太大,恐會對電信市場競爭產生過大變數,所以故意拖延遠亞合併案讓台台併案可以一起併審是公平會較「理性」的決定。
2.遠亞併會延審會有什麼影響呢?
遠亞併爭議較少,但為配合台台併仍在補件而延審,雖然是公平會「理性」決定,但對於亞太電信用戶及員工都會有一些負面與正面的影響,說明如下:
A.亞太電信用戶:
合併後,200多萬亞太電信用戶可望擁有更優的網路服務品質,但因延審關係,遠亞併案最晚9月14日才能自動通過。由於遠傳電信向來是遵循合規合法併購規範,在公平會未正式通過合併案前,遠傳無法正式派員主導亞太電信經營,再加上遠傳與亞太都是上市公司,後續還要送件給證交所進行包括遠傳需要增資、亞太電信申請下市等相關流程。若核准時間拖得更久(如9/14),恐會影響兩家業者實質完成合併的進度,不但會影響亞太電信用戶的權益,也不利業者衝刺九月新iPhone 15帶動的商機。
B.亞太電信員工:
遠傳電信與亞太電信已於六月初舉辦員工安置計畫說明會,據了解,依據員工業績或考績表現初估亞太電信現有1,200~1,300名員工約有8成左右人力將留任。由於亞太電信員工安置計畫需待公平會核准才能正式啟動,遠亞合併案延審對於亞太員工的心情只會更加忐忑不安。唯一正面的是,對於兩成確定無法留任員工,可以延到公平會核准後才須去職,可享退職前的紅軍福利。
C.有助於台台併案提早決議:
因公平會擬將遠亞併與台台併兩案併審,所以只要台灣大哥大盡早完成補件,台台併雖然較晚被公平會受理,但被核准日程應該會低於30日工作日。由於台灣之星目前總經理已是由台灣大哥大顧問揭朝華接任,加上台灣之星只是興櫃公司,後續合併案流程會比較快。換言之,公平會宣布通過兩樁合併案的日程雖然會有時間差,但兩家對外進行實質合併的時程應該會差不多。版主推測是亞太電信與台灣之星的資費方案九月份起就會完全消失,其他相關人事組織或是基地台整併作業將在第四季陸續完成。
D.遠亞併的交易條件可能存有變數:
遠傳亞太合併合約6/30到期,遠傳與亞太電信發出重訊表示雙方合約沒有要繼續展延,但會秉持當初合約精神,審慎評估本合併案相關事宜。這意味因公平會延審,遠傳與亞太電信協議決定跳脫合約框架,若公平會提出不合理的附加條款,不排除會調整原合約內容或是生變。不過,版主認為是純向公平會施壓,遠亞併生變機會不大,頂多是影響遠亞併的最終交易條件!
總之,雖然公平會延審遠亞併案,不過九月起亞太電信與台灣之星在市場消失的日程應該不會受到影響,想要挑便宜的,要把握最後兩個多月時間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