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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發展部的反詐不力?

台灣新舊政府將在五月交接,朝野與民眾都拿放大鏡檢視目前政府機關的績效。其中,由於民眾對於詐騙與認知作戰的焦慮,矛頭不斷指向成立不久的數位發展部。近來不只在野人士磨刀霍霍,偏綠媒體及執政黨立法委員也炮聲隆隆,嗅出不尋常政治風向。
數位發展部推動反詐不力? 以下作一解析:

 

1.數位發展部的權責與困境:

為促進全國通訊、資訊、資通安全、網路與傳播等數位產業發展、統籌數位治理與數位基礎建設,並促進數位經濟發展及加速國家數位轉型,台灣於2022年8月成立數位發展部,唐鳳為首任部長。
數位發展部掌管資訊、資安、電信、傳播和網路等五大領域業務,其中不少業務是由其他部份轉移而來,再加上增設數位轉型、數位法制,人才培育及監理沙盒..等業務。

 

數位發展部掌管的業務~如資訊安全,網路韌性..業務,雖然對國家安全非常重要,但一般民眾難以理解,由於其主要業務由其他部會轉移而來,整合各路人馬需要時間,再加上部份轉移的人員可能屬於二軍,成立後的績效讓人霧裡看花。外界許多外界對於數位發展部的指責在於:「數位發展部拿了國家這麼多預算(謠傳拿了200億預算),詐騙都防不了,一天到晚出國去玩(考察+交流),只會做點餐,功能不彰…」版主日前也在Threads砲轟數位發展部所掌管的電信發展相關業務及電商防詐毫無建樹。
針對外界的批評與指教,數位發展部則對外說明113年度數位發展部法定預算金額只有 71.01億元,若加年度前瞻特別預算78.05億元,總額為149.06億元,在中央14個部中排名第13名,也列舉這兩年來成就的績效做出解釋與回應。但罵人的話傳千里,澄清的說明卻無人聞問,讓數位發展部備感輿論壓力。

 

2.數位發展部打詐不力嗎?

由於台灣詐騙案層出不窮,民眾對於詐騙與認知作戰的非常焦慮,於是所有砲火全部指向數位發展部。不過,數位發展部主管國家資訊安全,【防駭、防毒】並不等於【防詐】。

 

就整個行政院組織來看,真正主責詐騙偵防職責是內政部與法務部,數位發展部則是主責網路防護,也就是數發部在打詐工作是負責提供給政府相關部門防詐的工具。換言之,防詐不力的問題,雖然各個部門都有應負責任,但真正主責其實應該是內政部及法務部。

 

以日前一位新加坡網紅在台灣造假汙衊高雄市治安為例,相較台灣網紅早安小雞被柬埔寨被立即重判兩年罪刑,該網紅造假行為若在新加坡也不是輕罪,但在台灣這種造謠行為只能以違反社維法罰錢了事。台灣法令對於詐騙犯過於寬容造成台灣成為詐騙與假訊息的溫床,其問題並非數位發展部可以以一己之力阻止的。

 

3.數位發展部已實行的防詐作為:

為配合政府積極打詐,根據數位發展部官網,作了以下防詐措施與成果:

A.推出政府機關111短碼簡訊:
為方便民眾辨識政府與公家機關發出簡訊,推出111短碼簡訊,迄今已有60 個機關加入,送出 516 萬則簡訊。

B.四大措施防制遊戲點數成為詐騙工具:
公私協力與點數卡、遊戲及超商業者合作推出四大自律措施,加強輔導遊戲點數業者,推出「遊戲延遲入點」及「點數防詐鎖卡平台」服務,整體遊戲點數詐騙案件數已自單月最高1,600件,下降至10月約200餘件。

 

C.督導的 RPZ 機制攔阻網域:
透過RPZ機制阻攔詐騙網址,去年攔截網址達 34,561 件,超過前年的 2,945 件達十倍有餘。

D.推動「電商(收件人電話號碼)隱碼技術」、「推動主要電商導入國際FIDO標準與應用」
數位發展部持續與各大電商落實用戶個資保密措施,並推動「電商(收件人電話號碼)隱碼技術」及推動主要電商導入國際FIDO標準與應用(TWFIDO)。根據內政部警政署通報統計,數位電商個資外洩通報案件數已明顯下降!

 

4.數位發展部的防駭作為:

數位發展部真正主責是資訊安全,簡單說就是協助政府機關防駭、防毒以及”韌性台灣”工具,也就就是防止被駭客攻擊或自然災害導致政府的公眾服務(如通知系統、細胞廣播、衛星備援..)被癱瘓。雖然也是防詐的一環,但比較是在源頭建立資安防火牆與強化網路韌性,進行防範於未然的防詐騙工作。
在防駭主責工作部分,數發部除了透過衛星應變網路、到上山下海完善偏鄉通訊,從國際資安聯防與數位人才延攬來強化國家資安與網路安全韌性外,在防駭部分其實推出很多創新作為。譬如過去政府機關有個系統天天被攻擊,以前時不時就被DoS打掛。數位部就把這系統搬到公有雲上,並改成雲原生架構,現在可以在5分鐘之內,支撐25倍的暴漲流量,且系統只要10分鐘左右就可以全部全自動化部署完成,中間不需要停機,有效解決公部門系統被Dos攻擊的問題。
由於台灣資安人才雖然不少,但仍落後國際且公部門資安人才有限,是否應該編列預算讓數發部人員去國外交流見習應該有討論空間。

為何數位發展部不對外多加宣傳資安保護作為呢?
資安工作其實是越低調越好越高調衝聲量就是把國家針對資安保護做的事對外曝光,讓駭客更能對症下藥突破封鎖,造成國家資安受到威脅。再加上資安相關技術與措施,都不是讀文法商的政治人物及一般民眾可以理解,自然會有所誤解。
不過,數位發展部業務其實是包山包海,除了主責的國家資安責無旁貸外,許多撥交過來的業務目前毫無建樹也是必須正視之處,才不會枉費政府成立專職部門的美意,變成部分公務員變相升官發財的惡名。

 

5.結語與建議:

台灣民眾深受詐騙所苦,尤其目前AI..等新型態詐騙逐漸盛行,但將反詐不力的矛頭全部指向數位發展部其實只是在借刀殺人、找代罪羔羊之舉,真正的主責單位其實是法務部及內政部,以及司法院的恐龍法官。
台灣反詐不力真正問題在於台灣對於詐騙犯罪的刑責太輕,詐欺罪在歷經3次修法後,加重詐欺罪最高可判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無論檢方如何具體求刑,台灣法官就是判很輕,只需關個1、2年就可出獄,詐騙犯完全關不怕。再加上許多防詐法案(如科技偵查法)一直躺在行政院讓法務部以龜速研議中,新興的詐騙總是如野火一直燒不停。
由於台灣恐龍法官問題短期難解,加上台灣詐欺犯往往愛與政治人物與公務機關人員觥籌交錯,版主是主張亂世用重典,特定詐欺罪比照強制性交罪採一罪一罰方式,以及許多針對詐騙防制法律修正(如科技偵查法)應盡速送進立法院審議,在民氣可用下盡速立法完成,才是民眾真正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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