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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哥大提出九大公益方案調解超頻爭議,NCC會買單嗎?

大未依台台併附加條款在規定期限內繳回超標900MHz頻段5MHz×2,已遭到NCC重罰迄今累計960萬元罰款。屋漏偏逢連夜雨,台灣大哥大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爭取保住頻寬並聲請停止執行日前也被駁回。台灣大哥大為確保台灣之星用戶權益,提出九大公益回饋方案供NCC審議並擇一達成調解,爭取可以延至九月底返還超額頻譜。
台灣大哥大的九大公益回饋方案為何? NCC會買單九擇一公益回饋方案嗎? 以下做一解析:

 

1.台灣大哥大的九大公益回饋方案為何?

NCC針對台灣大哥大未依台台併同附款要求超額頻譜必須在2024年6月30日處置(繳回)900MHz頻段5MHz×2,分別於7月22日、8月2日,8月14日,連續三次裁處台灣大哥大300萬元罰鍰,加計60萬怠金,迄今累計960萬元罰款。NCC表示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處罰或廢止審驗合格證明,展現強力執法之態度。另外,台灣大哥大向NCC提告爭取保住頻寬並聲請停止執行,8月15日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聲請。為保證台灣之星280萬用戶權益,台灣大哥大以主管機關要求合併併基準日後方能開始進行網路整併導致可整併台灣之星近萬個基站被縮短到只剩7個月為由,積極與NCC代表在高等行政法院進行調解,並提出九大公益方案各價值達2,000萬至5,400萬供NCC委員會審議,從中擇一達成調解,爭取可以延至九月底返還超額頻譜,以共同保障原台灣之星280萬用戶權益。
依調解庭要求,台灣大哥大已於8月12日提出共四種公眾利益回饋,供NCC委員會審議並擇一以達到調解。不過,NCC委員會似乎不買單,仍於8月14日做出繼續重罰300萬裁處。

 

由於4大公益補償迄今未獲NCC回應,台灣大哥大於8月19日再提出5項公益回饋價值達2,000萬至5,400萬科技公益專案,包含【提升AI國力 贊助教育部TANET學術網路機構及提供「台智雲」AI算力】、【免費提供10萬個特定弱勢族群「反詐戰警個人版APP進階版」服務一年】、【無償提供30家公益團體「反詐戰警企業版」一年 公益團體免於遭冒名 善款遭詐騙】、【免費提供300家/次中小企業曝險評估(EASM)防止駭客勒索攻擊】、【 免費提供2萬個M+、M+ Meet帳號給偏鄉學校,作為教育學習之數位學習平台】, 建請NCC儘速提請委員會審議,從中擇一達成調解,共同保障原台灣之星280萬用戶權益。

 

2.NCC會買單九擇一公益回饋方案嗎?

先前台灣大哥大提出4大公益回饋方案,NCC對外表示,台灣大哥大目前自稱僅剩約400台基地台使用5MHz×2待改善,就是應該要盡快改善完畢。至於台灣大哥大與NCC行政訴訟,還在談和解,NCC內部持續評估,但這和台灣大未符合網路設置計畫是兩回事,NCC呼籲業者盡快改善,不要混在一起、當作和解籌碼。換言之,就NCC立場,就是要求台灣大哥大應盡速完成基地台整併並依約歸還超額頻譜,不應與行政訴訟和解籌碼混為一談。
針對台灣大哥大新拋出的九擇一方案, NCC主任秘書黃文哲則在8月21日召開記者會表示: 台灣大哥大已正式來函要求NCC從九個方案中儘速擇一。針對台灣大哥大來函內容所提的三大請求,NCC的回應是不買單並強硬表示:「未來直接走法律程序」!

 

針對NCC 821日對外明確表達沒有調解意願,台灣大哥大回應表示予以尊重並提出以下說明。為維護用戶及股東權益,後續的司法行政救濟程序,台灣大哥大將依照原定規劃進行,持續為股東與用戶爭取最大權益:
a.申請展延繳回頻譜期限已積極壓縮到今年9月15日,卻仍遭NCC刻意扭曲誤解,表達遺憾。
b.8月19日提出第五次調解方案,並未列入怠金及罰鍰等不利處分。
c.要求NCC四位委員於 8月29日親自參加調解程序,乃因8月29日調解庭距離預定的9月15日繳回期限僅剩半個月,所以請求行政法院通知NCC委員會四位委員到場,以了解委員的意見,主要是希望促成調解成立。
d.NCC於6月26日開庭時稱有調解意願,8月6日第一次調解庭提出要台灣大提出補償方案,台灣大哥大也照做但沒得到回應,現在NCC委員會才說不續行調解,只能說調解委員美意成空,將繼續爭取行政救濟。

 

為何NCC打槍台灣大哥大的九擇一方案呢?

依照NCC對台灣大哥大超頻案每兩周祭出300萬處罰的頻率,若台灣大哥大與NCC無法達成調解,預計到九月底,台灣大哥大還會被處罰1500萬,累計約2500萬左右的罰金,與台灣大哥大提出九項公益回饋價值達2,000萬至5,400萬科技公益專案價值相當。但對NCC委員會而言,雖然九項方案都是公益方案,但多數有以公益之名推廣台灣大哥大產品之嫌且後續執行也有許多細節待商議,強逼NCC委員會撤銷原本罰款、限時九擇一,並要求NCC委員參加法院調解,基本上是強人所難。尤其目前NCC仍在多事之秋之際且違規的是台灣大哥大,台灣大哥大的強硬請求很難形成共識,調解很難成功。

原台灣之星用戶客訴問題才是NCC委員們的軟肋
面對目前四位NCC委員有兩位是電信專長委員,NCC委員們關心的是基地台合併 (歸還超額頻譜) 的時程,不是公益回饋方案。
台灣大哥大若想要調節成功,版主的建議如下:
A.提供具體的基地台整併時程:
由於台灣大哥大與台灣之星兩者原本使用的頻譜完全不一樣,基地台整併必須硬體整併(硬改),本來就必須需要較長的整併時間。台灣大哥大可以向NCC委員說明原委並提出具體基地台整併時程規劃,只要規劃時程可讓具電信專長的委員信服,比較容易形成共識。

B.放棄九擇一公益方案,已罰的快繳,目標是鎖定降低後續罰款金額:
主管機關依法行政是必要的,已經判罰的,該繳就是得繳。要求NCC委員到庭調解大可不必, 提出具體的整併時程並可提出一項與後續罰款等值的公益方案,能夠讓NCC委員感受到誠意進而降低或免除後續的罰款金額,才是形成共識的解方!

NCC終究是電信業者的主管機關,民不與官鬥,是千古不變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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