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常識

為60元獎金偷換顧客SIM卡被判刑! 淺談電信門號睡覺卡罰則

日前聯合新聞網報導,有位在遠傳電信門市任職(已離職)的游姓女子,為避免遭公司扣業績獎金60元, 擅自偷換顧客的SIM卡,被顧客發現後報警,最後被法院依詐欺得利罪,處游女拘役50日,緩刑2年,可上訴。
為何電信業者員工要偷換顧客的SIM卡避免業務獎金被扣呢? 電信業者對於申辦後沒有使用的門號(睡覺卡/ Dormant)會有什麼罰則呢? 以下作一說明:

圖片來源: 聯合新聞網

 

1.為60元獎金偷換顧客SIM卡被判刑事件:

曾在遠傳電信某高雄門市任職的游姓女子,因其葉姓顧客申辦攜碼成功後沒撥打電話或上網,依據遠傳電信內部規定,民眾辦理門號後30日內如完全沒有使用紀錄,將扣減業務員的業績獎金。游女為避免被扣60元,自行輸入葉男個人資料,並以系統漏洞更換葉男門號SIM卡至新的SIM卡,並將新SIM卡插入自備手機使用,以達遠傳電信規定流量。事後葉男收到電信費繳款通知書覺得奇怪報警,整起事件才曝光,游女在偵查及院方審理時均坦承犯案,60元獎金在案發後被遠傳電信扣除,游女該年10月自請離職。 高雄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詐欺得利罪,處游女拘役50日,緩刑2年,可上訴。

 

2.電信業者的睡覺卡( Dormant/No Call)的罰則:

由於台灣月租型電信門號是先享受(補貼)再付費的形式,為避免不肖消費者勾結店家利用電信補貼的漏洞牟利(辦門號換現金),電信業者針對申辦門號產生【盜偽件或冒辦件(Fraud)都設有罰則,以管控門號開通品質。其中,顧客申辦門號後,失聯且No call(Dormant)或Few Call就會被列入門號開通異常名單,並有相關罰則。若是電信業者的門市人員輕則被扣銷售獎金(視同無效案件),若是通訊店家則會被扣罰數千元~上萬元的罰款。

 

【Fraud(盜偽件) 】係指申裝書、切結書等文件非本人填寫或冒用資料申辦或是使用假帳單…等等不法行為所申辦的門號件; 【Dormant(未使用)/No call】係指用戶申辦門號後次月完整週期都沒有使用記錄。
【Dormant(未使用)/No call】往往是門號開通異常或是門號換現金的預警資料,目前多數電信業者風控單位都會針對【Dormant(未使用)/No call】的名單Call out去關懷用戶使用狀況,已提前糾舉不當銷售行為。若【Dormant(未使用)/No call】顧客失聯,部分電信業者則會視同是【Fraud(盜偽件) 】,直接對通訊店家扣罰數千元罰款。
為避免被電信業者扣罰,遇到【Dormant(未使用)/No call】通知的店家通常會去尋找當時申辦的顧客了解未使用的原因(如出國、當兵…),若無正當理由或也找不到顧客,就只能乖乖被電信業者扣罰。
另外,為避免不肖辦門號換現金的業者鑽【Dormant(未使用)/No call】機制的漏洞,電信業者針對高風險的新進顧客都會去電關懷,以及擬定【多號同IMEI】、【多高風險門號同一基站發話】..等等補防機制罰則,杜絕不當銷售門號的勾檔。確保門號開通品質。

 

至於在電信業者門市任職的游女,未經顧客同意私自將原卡報廢轉到新的SIM卡及製造假流量紀錄,基本上是欠缺基本電信與法律常識,東窗事發是必然的,自然是死罪了!
不過,將心比心,版主呼籲大家申辦門號一個個月內麻煩一定要使用一下(純上網也可以),避免受理的店家被罰款或鋌而走險!

You Might Also L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