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日前在Mobile01發文「遠傳不能退租疑問」,闡述其名下有兩個遠傳門號,一個申辦3個月、一個申辦9個月,想針對已申辦9個月門號付違約金解約,店員卻說因有個門號申辦未滿6個月,所以不能解約退租,請問有這種規定? 雖然有網友留言質疑這是門市為了要擋客戶解約退租的騙人伎倆,不過這的確是與電信業者【拆舊辦新/Revolver】扣罰規定有關所致。
什麼是門號【拆舊辦新/Revolver】的扣罰規則呢? 為何我的第二門號(同業者)不能退租? 以下作一說明:
圖片來源: Mobile01
為了避免受理門號的店家不當銷售門號行為,各電信業者對於受理門號都設有多項門號開通品質不良扣罰規則,【拆舊辦新/Revolver】為其中一項常見的扣罰項目。
【拆舊辦新/Revolver】係指用戶將同一證號下在新門號管控期間出現退租紀錄(啟用新門號在管控指標期間內有另一門號停機),電信業者將對受理申辦店家予以定額扣罰 ,其用意主要是為避免用戶或店家惡性操作賺取不當的攜碼佣金。「退租紀錄」則是指在新申辦電信業者的證號底下有號碼消失(包含退租/過戶/或移至其他電信業者),只要退租紀錄是在新門號管控期間,店家將會被扣罰每筆數千元不等的定額罰金。
目前各電信業者的【拆舊辦新/Revolver】設定的管控時間與扣罰規則不一,管控時間規範大致如下:
1.遠傳電信:
啟用門號在前15天~後180天不能有其他遠傳門號退租紀錄,超出一定比率每筆將扣罰$4000~$6000/門。
2.台灣大哥大:
申辦前一個月或後6個月內證號下不得有其他台哥大門號退租紀錄,否則將扣罰。
3.台灣之星 :
同一證號申辦前後60天不能有其他台灣之星門號退租紀錄,舊門號退租或移轉門號都算拆舊,每筆扣罰$3000~$5000。
4.亞太電信:
同一證號申辦前後30天不能有其他亞太門號退租紀錄,每筆扣罰$4000~$6000。
圖片來源: 某通訊名店
Mobile01的網友問題出在他名下兩個門號有一個未滿180天,若滿9個月的門號辦理退租,其只申辦三個月的門號就會符合【拆舊辦新/Revolver】扣罰規定,將導致受理該門號店家會被遠傳電信扣罰。因目前門號開通非常競爭,店家獲利非常微薄,若該名網友願意承擔【拆舊辦新/Revolver】的罰款,自然店家會願意協助辦理退租。反之,當消費者名下同業者第個二門號未依規定在管控期間就自行辦理退租,店家通常就會找申辦者索取這筆【拆舊辦新/Revolver】罰款。換言之,Mobile01網友名下同業者第二門號不是不能退租,只要他願意繳付遠傳【拆舊辦新/Revolver】罰款即可 。
由於【拆舊辦新/Revolver】罰款常會衍生店家與消費者的爭議,請同業者名下有兩個門號以上的人勿在新申辦門號管控期間進行門號退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