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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帳單電子發票(雲端發票)中獎如何領獎?

日前有網友在Mobile01 發文表示收到台灣之星通知其電信帳單的電子發票(雲端發票)中獎,詢問該如何領取統一發票獎金。由於目前各大電信業者的電信帳單都是開立電子發票(雲端發票)並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獲得通知中獎用戶往往不知所措,成為甜蜜負擔。

電信帳單電子發票中獎該如何領獎呢? 以下作一簡述並整理各大電信業者電子發票兌獎官網相關說明:

 

配合財政部電子發票政策及響應環保,各大電信業者自105年1月份電信費帳單新增之款項,都於收到繳款後開立電子發票並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若用戶的電子發表中獎,電信業者就會發送簡訊或e-Mail通知並請用戶去持該期帳單上的載具號碼去領獎。

 

各大電信業者電子發票中獎領獎方式略有不同,不過大致的方式如下(任選一個方式):

1.持印有中獎載具號碼資訊的當期電信帳單直接至財政部指定的兌換地點兌獎:

 

2.持該期帳單上的載具號碼至四大超商多媒體機台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

電子發票中獎時,遠傳會主動發送簡訊或e-Mail通知您,您可持該期帳單上的載具號碼至7-ELEVEN、全家、萊爾富、OK四大超商的多媒體機台列印中獎之電子發票證明聯。
若無印有中獎載具號碼資訊的當期電信帳單,請依電信業者發送簡訊上連結的”電子發票載具號碼連結”進行查詢。

 

取得中獎之電子發票證明聯後,即可依中獎金額到統一發票實體通路兌獎據點兌獎(同實體發票)。

圖片來源: 網路

 

3.若電信帳單已辦理自動扣款,將自動匯入帳號:

自107年10月1日起,以銀行/郵局存款帳戶(不含信用卡),辦理帳單自動扣款繳費成功者,中獎發票小額獎金($5000元以下)將直接匯入原扣款銀行/郵局存款帳戶。

 

以下是各大電信業者雲端發票中獎的兌獎規範(官網連結請點選”電信業者”):

A.中華電信:
a.以共通性載具、會員載具(已歸戶)、變動載具(已歸戶)開立之電子發票:
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設定獎金領取方式(如獎金匯入金融帳戶、會員領獎等)。
b.以會員載具(未歸戶)開立之電子發票:
由中華電信進行中獎通知,並於開獎日翌日起十日內,以掛號寄送中獎發票紙本供買受人至財政部指定兌領機構兌領獎金。
以會員載具(未歸戶)開立之中獎發票若需要修改寄送地址,須於開獎(奇數)月30日(含)之前, 以(中華電信會員、設備或工商憑證)登入中華電信電子發票系統進行修改(修改中獎發票地址教學), 或者聯絡客服協助修改。
c.以變動載具(未歸戶)開立之電子發票:
由中華電信以email、簡訊(行動)、平信等方式寄送中獎通知。
*持印有載具資訊之領獎收據之繳費(結果)通知,填妥領獎收據至財政部指定兌領機構兌領獎金*
可登入 電子發票系統查詢載具號碼後,至超商多媒體機台(KIOSK),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兌領獎金。 (電子發票系統查詢載具號碼操作說明)
*
無紙化帳單客戶(含電子帳單、簡訊帳單、行動簡訊/固網語音繳費結果通知客戶):
電子帳單系統下載載具條碼後, 至超商多媒體機台(KIOSK)印列電子發票證明聯兌領獎金或至電子帳單系統印列繳費(結果)通知, 以附有載具資訊的領獎收據,至財政部指定兌領機構兌領獎金。
*得在統一發票領獎期限內,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本公司櫃檯或進線客服申請補發「中獎發票變動載具兌獎聯」,後至財政部指定兌領機構兌領獎金。(補發以一次為限)

 

B.遠傳電信:

 

C.台灣大哥大:

依財政部推動公用事業導入電子發票實施方案,本公司自105年1月起寄發之繳費通知單於您繳費後將另開立無實體電子發票。為維護您的權益,請依下列事項配合辦理:
a.請妥善保存印有「電子發票載具條碼」之繳費通知單,每單月25日統一發票開獎後,本公司將主動通知中獎人,中獎人應持繳費通知單至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OK)所設置之多媒體機(KIOSK)(例如:ibon、FarmiPort、Life-ET及OK•go),依繳費通知單所印製之「電子發票載具條碼」列印出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並持憑至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兌領獎金。
b.至各超商之多媒體機(KIOSK)輸入資料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
*載具類別編號(6位)或操作畫面直接點選本公司名稱。
*載具號碼【年期別(5位)、載具流水號(10位)及檢核碼(6位)】。
c.貴用戶如要查詢電子發票字軌號碼或有其他疑義,可至本公司網站(https://www.taiwanmobile.com)、手機直撥188或服務電話02-66062999查詢。

 

D.台灣之星:

因應財政部要求,本公司自105年1月起所產製之電信費帳單,除定期交寄外,繳費後將開立無實體電子發票(下稱電子發票),讓您有中獎機會!為維護您的權益,請依下列事項配合辦理:
a.貴用戶所繳交之費用,本公司將於收到代收費用單位(如超商或銀行等)交付之代收款項3日內開立電子發票,並將電子發票開立明細傳輸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每單月25日統一發票開獎後,本公司將主動通知用戶中獎資訊,用戶得持中奬資訊通知所載之電信費帳單至超商之多媒體機(KIOSK),輸入該電信費帳單上之「載具類別」及「載具號碼」(下稱「載具編號」),查詢並列印中奬電子發票證明聯後,持至代發中獎獎金單位(現行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兌領獎金。
b.請妥善保存印有「載具編號」之已繳費電信費帳單,以利於接獲本公司中獎通知後,辦理前述列印中奬電子發票證明聯及相關兌領獎金事宜。
c.如要查詢電信費帳單上之電子發票「載具編號」,可至本公司網站查詢。
d.本公司電子發票開立對象將依您向本公司登記之申請人名義開立,不得要求開立非申請人抬頭之電子發票,電子發票一經開立,抬頭無法變更或修正。如電信帳單上之申請人名稱或統編資料不正確,提醒應儘速辦理變更或修正。

 

E.亞太電信:

依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推動公用事業導入電子發票實施方案,本公司所產製帳單抬頭為105年1月起之繳費通知單,除定期交寄外,繳費後將另開立無實體電子發票,為維護您的權益,請依下列事項配合辦理:
a.請注意繳費通知單上之用戶名稱、公司名稱是否正確,如有錯誤者,請務必辦理異動及變更,以免影響發票兌獎及申報扣抵銷項稅額權益。
b.貴用戶所繳交之費用,本公司將於收到代收費用單位(超商或銀行)交付之代收款項3日內開立無實體電子發票,並將發票明細傳輸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每單月25日統一發票開獎後,本公司將主動通知中獎人,中獎人應持繳費通單至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OK)所設置之多媒體機(KIOSK)(例如:ibon、FamiPort、Life-ET及OK、go),依繳費通知單所印製之『載具編號』列印出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並持憑至代發中獎獎金單位兌領獎金。
c.至各超商之多媒體機(KIOSK)輸入以下資料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
*載具類別編號(6位)或操作畫面直接點選本公司名稱。
*載具號碼【依序為年期別(5位)、載具流水號(10位)及檢核碼(15位)】。
d.請妥善保存印有「載具編號」之已繳繳費通知單,以利接獲本公司中獎通知後,辦理前述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及相關兌領獎金事宜。
e.貴用戶如要查詢電子發票字軌號碼、中獎資訊或有其他疑義,可至本公司網站(http://www.aptg.com.tw/會員中心)或服務電話查詢(02-40580999/02-40507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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