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常識

辦門號提供給小孩或父母使用是違法的事情嗎?

日前有網友在Mobile01提出「辦門號提供可小孩或父母使用是違法的事情嗎?」的疑問,引發持不同意見的網友在論壇上激辯。 持違法意見的網友認為目前電信業者租約的規範是不得轉租及轉借,沒有所有權所以不能提供給別人使用 。

辦門號提供可小孩或父母使用是違法的事情嗎? 以下版主提出個人見解:

圖片來源: Mobile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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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電信業者門號合約大都是根據NCC的”行動通信網路業務營業規章”而來,各業者的合約書內容條文與NCC提供範本雷同,只是順序不同而已。為方便說明,以下以NCC”行動通信網路業務營業規章”條文來說明辦門號提供給小孩或父母使用是否是違法的事情:

 

1.門號由用戶自行管理使用,交給別人使用,應負責繳付費用:

A.第三十八條 本業務終端設備(手機及用戶識別卡)由用戶自行管理使用,如交由他人使用者,用戶仍應負責繳付約定費用

B.第五十八條 用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暫停其使用,並得視其情節輕

重予以終止租用;

一、 冒名申裝本業務電信服務者。

二、 以提供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電信內容為營業者。

三、 擅自設置、張貼或噴漆有礙景觀之廣告物,並於廣告物上登載自己或他人之電話號碼或其他電信服務識別符號、號碼,作為廣告宣傳者,經廣告物主管機關通知者。

四、 利用本業務進行轉接話務等不當商業行為者。

用戶將本業務終端設備交由他人使用而有前項第一款以外情形之一者,亦同。

 

根據NCC營業規範範本第第三十八條與第五八條規定,門號申辦用戶將門號(SIM)交由他人(包含小孩及父母)使用是允許的,只是申辦用戶應負責繳付約定費用,而且不能提供給「違反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電信內容為營業者」、「違法作為廣告宣傳者」及「進行轉接話務等不當商業行為者」

簡言之,只要你能如期準時付電話費,申辦用戶要把門號交給小孩、父母、男女朋友..正常使用,都不違法及違約。

 

2.合約是用戶與電信業者簽訂的,未經電信業者同意是不能轉租或轉讓的:

A.第四十五條 用戶私自將本業務門號轉租轉讓他人者,經查出後,應於本公司通知期限內辦理一退一租手續,逾期未辦理者暫停通信,經再通知仍不辦理者,視為用戶自行終止租用。

B.第四十六條 用戶與第三人所訂契約,如涉及本業務租用事項,未經本公司同意者,對於本公司不發生效力。

C.第六十一條 用戶非經本公司書面同意或法律明文規定,不得轉讓服務契約之權利及義務予第三人,如有違反,本公司得終止服務契約。

 

【轉租】: 把使用權讓給他人以收取租金,是一種營利行為;【轉讓】: 把所有權讓給他人,自己不再負最終權利義務。

門號合約是有申辦者與電信業者所簽訂的,未經電信業者同意(如辦理一退一租或過戶),用戶不能私下與第三人簽定契約進行轉租或轉讓,該私下簽訂契約不會發生效力,該門號所有權利與義務仍由原申辦者必須承擔

若門號申辦人私下與第三方簽訂契約將該門號的權利與義務【轉租】或【轉讓】,電信業者並不予承認,若發生任何違規事情,電信業者還是會根據原合約向申辦者求償或終止合約。

 

3.電信業者Welcome call若察覺有異(非本人使用),會被暫時停話及到店認證:

各電信業者風控單位基於後續帳信風險,通常會針對新申辦或攜碼高資費方案用戶以Welcome Call進行抽查,確認申辦與服務合約。另外,若新用戶的通話使用異常(如大量使用小額付費或是大量使用付費電話將預繳電信費用完…),電信業者除了會致電確認外,若無法連繫到申辦人可能會進行預防性限話,確保該電話沒有被不當使用或冒用。

因電信業者無法預測用戶是否將門號交給他人使用,若將剛申辦的高資費方案門號交給第三人使用,當電信業者風控單位去電Welcome確認用戶身分時,接電話的使用用戶表明非本人或是與系統註記的申辦人資格有很大落差,電信業者可能會進行預防性限話。若被限話,當初申辦人必須持門號及雙證件前往電信業者的直營店進行認證,確定該門號並沒有被不當使用或冒用。

 

總之,辦門號提供給小孩或父母使用並不違法或違約,只是所有合約的權利與義務都必須由申辦者承擔,無法轉嫁給第三方使用者。若有不當轉租或轉讓行為,則會被電信業者終止合約並依約要求賠償(繳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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