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電源

搭飛機可以攜帶多少鋰電池及行動電源呢? 登機行李攜帶電池懶人包


根據桃園機場統計出2017年度第一季託運行李違禁品,總計14226件中有7成均為行動電源,其次為打火機(16%)、鉛酸電池及鋰電池(2%)等。由於手機、相機筆記型電腦、GPS、MP3..等電子消費產品愈來愈多,為避免鋰電池或行動電源短路起火而引發飛安意外,全球航空業配合IATA國際航空運輸協會規定,對於出國登機行李攜帶的電池及備用鋰電池有嚴格規定(如限攜帶160瓦特小時的鋰電池…)若惡意違規者,除會被沒收充公外最多可依民航法處以兩萬元到十萬元罰款2017年7月起日本對於託運行李含鋰電3C要求關機、飛美班機則於7月17日起加強抽檢

搭飛機可以攜帶多少鋰電池及行動電源(備用電池)呢? 容量與數量限制為何呢? 可以放在手提行李或是寄艙行李(托運行李)嗎? 以下針對全球航空業配合IATA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對於登機行李攜帶的鋰電池/備用電池(行動電源)的規範及如何計算瓦特小時(Wh瓦時)做一說明:

鋰電池出國規定    

圖片來源: 中華民國民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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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7年七月新增規定: 

日本自2017年7月1日起實行更嚴格的托運行李規定,旅客若將筆記型電腦行動電話等內藏鋰電池的3C產品,置放在托運行李內,除了得完全關閉電源外,旅客也有義務將相關產品確實包覆好後再放入行李箱,以防止3C產品遭受撞擊後,可能出現的冒煙、起火等意外狀況,違者將被罰50萬日圓(約合新台幣13.71萬元)以下罰金。此項措施不管日本國內線或國際線航班都適用,至於行動電源仍舊不能託運,必須得放在隨身行李中。

另外美國國土安全部運輸保安署(TSA)於106年6月29日發布保安緊急修正案,要求強化飛美航班之相關保安控管措施。我國民航局配合美國國土安全部運輸保安署(TSA)要求,強化飛美航班相關保安控管措施,已協調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將自7月17日起,針對赴美班機旅客所攜帶之電子產品(如平板、筆記型電腦、電子書、DVD播放機、遊戲機及相機等)實施進一步抽檢。民航局籲請搭乘飛美航班旅客除配合受檢外,建議飛美旅客儘量將手機以外之電子產品放置於託運行李內。

 

 

2. IATA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對於登機行李攜帶的鋰電池/備用電池的規範: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對於登機行李攜帶的鋰電池/備用電池規範分成安裝在裝置內或備用的電池手提行李或寄艙行李都有嚴格的規範只要超過160瓦特小時(Wh,簡稱瓦時)或2 克鋰容量 (LC)都必須按照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危險物品規例 (IATA 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作為貨物申報及運送,不能置於行李箱內。裝有鋰電池之輪椅或其他他電動行動輔助裝置具有報全裝置之設備可攜式電子醫療裝備之所含的鋰電池,必須符合聯合國「測試和標準手冊」第三部分,38.3節制每項測試要求,並經航空公司同意才可以攜帶。

不超過160瓦時(Wh)或2 克鋰容量 (LC)則視屬於安裝在裝置內或備用的電池,依其瓦時值或鋰容量來決定是否可以置於手提行李或寄艙行李。另外,針對散裝的備用電池規定必須個別保護避免短路,如放置於電池保護盒,或於電極上貼上絕緣膠帶或個別放入塑膠保護袋中。

鋰電池攜帶

Note: 以上規範僅供參考,攜帶鋰電池規範以各航空公司規定為準 

 

A. 小型鋰電池:

小型鋰電池必須低於100瓦時及2克鋰容量( 2號或以上不可充電池)才能攜帶登機。若是電池是放在裝置內,是可以放在行李內。備用電池則可以置於手提行李(限20件)但不可以放在寄艙行李。

電池尺寸

 

B. 中型鋰電池:

大於100瓦時但低於160瓦時的中型鋰電池若是放在裝置內,是可以放在行李內。備用電池則可以置於手提行李內(限2件),但不可以放在寄艙行李。

行動電源(充電寶)屬於備用電池規定,都是必須額定鋰電池容量低於160瓦時(Wh), 只能置於手提行李限帶兩個中國大陸民航局則規定嚴禁攜帶標識不清的充電寶(行動電源);嚴禁在飛行過程中使用充電寶及嚴禁非個人自用目的攜帶充電寶。

 

 

 

 

3. 瓦時(Wh)與mAh(毫安時)如何轉換: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對於登機行李攜帶的鋰電池/備用電池都是以Wh(瓦特/小時瓦時)來計算,這與大眾較熟悉的mAh(毫安時)不一樣Wh (瓦特/小時,瓦時)與mAh(毫安時)的公式如下:

wh計算

 

以目前規定不能攜帶超過 160 Wh瓦特/小時,若是行動電話/平板使用的行動電源來看,若是以鋰電池蕊標示容量(電壓3.7V)來計算等於是超過43243mAh;若是以標示額定容量(電壓5V)來計算等於是超過32,000mAh。以常見的大容量行動電源來看,華碩剛推出的20100mAh行動電源所標示的電蕊容量是72Wh小米16000mAh行動電源所標示的電蕊容量則是60Wh,都未超過規定的160Wh筆記型電腦相機..所使用的鋰電池與備用電池與行動電話的電壓不同,要注意其標示的Wh瓦時或是自行利用mAh與電壓計算出瓦時

電池wh

 

特別提醒各國機場/海關或是航空公司都是以電池上的”標稱容量“來計算Wh瓦時目前坊間一些低價但標榜超高容量50,000mAh~60,000mAh的行動電源所標示的電池容量已經超過規定的160 Wh瓦時,雖然實際容量都是虛標灌水的但標稱容量已超過規定就會被沒收充公

超過60000Mah

圖片來源: 網路

 

附註: 美國對旅客攜帶電池的規定: 請點選此處

美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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