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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擬規定高中以下學生上課時間禁用手機

教育部3月10日召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修正草案研討會議,草案內容明訂高中以下學生上課期間禁用手機、平板、Apple Watch等行動載具,並由學校或班級統一保管。若有特殊需求,校方可制定保管方式及彈性規範因應。
為何教育部要明訂高中職以下學生上課期間禁用行動載具呢? 以下作一說明:

 

手機、平板、Apple Watch等行動載具已是現代數位社會必需品,不過為避免干擾學生上課學習或是沉迷3C產品,不少歐美國家紛紛擬定學生在上課期間不能使用手機..等3C產品。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報告指出,全球 200 個教育系統中,有六分之一的國家禁帶 3C 裝置到校,校內禁用手機的趨勢更持續擴大,引發各國教育界廣泛討論有關「為何禁用?學校有權管理嗎?教師、家長怎麼看?」

1.台灣現行行動載具使用規範:

台灣教育部現行對於高中、國中小學生在校使用手機、平板..等行動載具,主要有六個注意事項,包含規範「以關機為原則」、「注意使用禮儀」、「對與學習無關之活動應予管理」、「使用時間應適宜」…等等。不過隨著科技發展,行動載具或穿戴裝置在校園逐漸普及,「對與學習無關之活動應予管理」的規範過於模糊,導致各校及班級間做法不一,反而造成教師與學生的對立。另外,教學現場已有教師反映學生攜帶智慧型手表,整天長期錄音(甚至開直播),一覺得不舒服,即透過家長立刻打電話到學校罵老師、投訴老師,已經影響校園中親師生的信任關係。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希望教育部能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條文規定明確,並統一罰則,避免執行上出現落差。

 

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修正草案:

因應教育界的呼籲,教育部於2025年3月10日召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修正草案研商會議,考量數位學習推動,平板或筆記型電腦已逐漸成為學生學習及做筆記的方式之一,故擬給予學生使用行動載具於學習用途上更多彈性,因此計畫刪掉現行「對學生使用於與學習無關之活動,應予必要管理」之規定,另不同類型載具的使用方式與目的不同,明定宜依不同類型載具訂立不同管理規範,以符實際需求。草案注意事項內容如下:

A.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上課期間應禁止使用並由學校或各班統一保管。但如有用時學習活動或個人特殊需求如緊急必要聯繫),可採其他彈性保管及使用方式,並應於學校管理規範明定之。
B.宜依不同的行動載具類型(如手機、可攜式或平板電腦、或穿戴式裝置等)之使用樣態差異,訂定適當保管及使用規範。
C.學校或各班統一保管行動載具,應妥善管理, 避免損壞或遺失,其管理責任應於學校管理規範明定之。
D.使用時應注意禮儀,切勿影響他人或騷擾他人隱私。
E.使用時間應適宜,以符合視力保健原則,並尊重智慧財產權及遵守校園網路使用管理規範。
F.學校教職員應尊重校園使用管理規定及注意使用安全,並考量使用場域、方法之合宜性。
G.校外人士進入校園應在不影響學校上課及師生課程教學下使用行動載具。

圖片來源: TVBS

 

針對這項修正,全教總認無,教育部處理修正草案時,應以不造成教師、行政處理上繁雜與爭執,或衍生更多問題為原則。此外,配合修正草案之推動,該有對應的配套措施與相關經費之提供,例如收納盒或收納袋、保管財損風險,教育部應一併思考;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行動載具的使用規範應採分流、分級管理,將高中職與國中小分開,因為高中職學生有較高的自主性及自制力。
簡言之,教育部雖然想給學校與學生更多彈性使用的空間,但對學校與教師而言可能陷入更大師生關係緊張; 另外,上課時間統一保管規定,除了有下課時間是否須歸還爭議,也會有產生AB機(交假機私下用另一支手機)的問題。這些問題,都需教育部廣納各界建言,提出更明確的規範,避免無謂的衝突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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