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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哥大與遠傳電信發出重訊 : 確定至111年12月31日未能取得合併案核准,電信合併案會生變嗎?

台灣大哥大與遠傳電信宣布合併台灣之星與亞太電信迄今已一年,原定合併基準日暫定為民國111年9月30日因受超頻、員工安置..等爭議,尚未獲得NCC核准、也被公平會退件,台台併與遠亞併案延宕至今。四家電信業者日前在股市公開觀測站發出重訊 : 合併案確定至111年12月31日未能取得合併案核准,台灣大哥大表示將依約處理,審慎評估本合併案;遠傳電信則訂定新的增補協議寫明如果明年4月30日前未達成協議,「任一方得終止本契約」,讓電信合併案增添變數。

電信合併案會生變嗎? 最快何時可以合併呢? 以下作一解析:

 

1.台灣大哥大與遠傳電信之電信合併案進度重訊:

電信合併案若要成立必須經過主管機關NCC與公平會審核通過,但因合併後頻率超標爭議,導致原定合併基準日暫定為民國111年9月30日延宕至今未能獲得通過。

 

由於未獲主管機關通過,台灣大與台灣之星在111年12月30日發出重訊表示:「依本合併案約定,如至111年12月31日止未取得NCC及公平會核准時,得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及協商相關事宜。因主管機關尚在審查中,已確定至111年12月31日未能取得核准。雙方將依約處理,審慎評估本合併案。」
言下之意,因當初預定111/12/31前可以獲得主管機關同意但事與願違,所以雙方同意延長繼續審慎評估此合併案。

 

遠傳電信與亞太電信也在111年12月30日發出重訊表示: 「本合併案之合併基準日暫定為民國111年9月30日。如雙方至暫訂合併基準日仍未完成合併,經雙方繼續執行,但至111年12月31日止,若仍未取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准及公平交易委員會不禁止結合處分,應依照合約規定辦理,於符合一定條件之情形下由一方延展至112年3月31日為止。本案如經董事會同意通過,如需變更合併基準日,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變更事宜,並公告之。」
不過,遠傳、亞太電信也簽訂增補協議,協議修正內容指出,「如雙方係因未取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准及公平交易委員會不禁止結合處分,故至暫訂合併基準日仍未完成合併,雙方應繼續執行本契約;但至112年04月30日止,如仍未取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准及公平交易委員會不禁止結合處分者,應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延長期限等相關後續事宜,如未達成協議,任一方得終止本契約。但如一方違反本契約,未違約方得終止或通知他方延展至112年06月30日為止,如依前述約定延長時,雙方應友好協商相關後續事宜。」
這意味,遠、亞董事會同意變更合併基準日至112年3月31日為止。若112年04月30日仍未能獲得主管機關同意,若雙方未達同意延長期限協議,任一方得終止本契約,讓遠亞併案平添變數。

 

2.電信合併案會生變嗎? 最快何時可望合併生效?

根據四家電信業者發出的重訊內容來看,電信合併案仍會持續進行。只是遠傳與亞太電信新簽增補協議明定若112年04月30日仍未能獲得主管機關同意,任一方得終止本契約,恐有向主管機關及亞太電信公會施壓的意味。
根據NCC主委最新說法,目前電信合併案已經到了最後收尾階段,盼112年2月給出答案!

 

電信合併案除須NCC及數位發展部通過外,還需公平會通過才能過關。先前因超頻爭議電信合併案被公平會退件,目前除於補件階段,公平會還沒進入實質審查。公平會表示,業者缺件補齊後公平會最快在業者完成補件日起,30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查,必要時得延長至60天。
換言之,若NCC能夠順利在2023年2月有條件通過這兩樁電信合併案,最快4月30日可望獲得主管機關同意,讓業者能夠實際進行合併相關作業。由於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與亞太電信都是上市公司,可能還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考量雙方必須展開實際合併作業,版主認為2023年6月才是正式進行合併日期。不過,要完成電信網路整併估計需要2年才能全部完成。

雖然有媒體將此電信合併案延宕歸咎於NCC政治考量,不過這次延宕主因是中華電信開炮質疑電信合併案超頻違規所致。加上電信合併攸關民眾生活與從業員工重大權益,過去電信合併案本來就有一定行政流程需要走完。由於台灣之星與亞太電信大股東都已無意繼續經營電信業,這兩樁合併案勢必必須通過,否則未來將衍生更多爭議。盼好事多磨,在主管機關把關下,能夠對用戶與業者員工爭取最大的權益,讓這兩樁合併案儘早塵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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