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漫遊

台灣電信業者防止誤上國際漫遊上網產生高額費用措施懶人包

農曆春節假期將至,不少人安排出國旅遊。由於行動上網對於出國旅遊提供許多便利,多數出國旅遊者都會安排各式國外旅遊行動上網方案,包含原號國際數據漫遊、使用國際漫遊卡(含eSim)或是使用WiFI漫遊機..等等。其中,若是使用原本行動電話原號國際數據漫遊,常有不慎使用導致電信帳單暴增的糾紛。日前有位新加坡青少年不慎使用到國際數據漫遊結果產生9000新幣(約21萬元)天價電信帳單,讓誤上國際漫遊上網產生高額費用議題再度成為熱議話題。
台灣電信業者對於誤上國際數據漫遊的措施為何呢? 以下做一說明:

 

日前新加坡一名48歲婦人日前與兒子自新加坡前往土耳其轉機,再到匈牙利旅遊,過程中兒子在土耳其時先以漫遊向家人報平安。經過一週後,竟然收到了21萬漫遊費,讓她相當傻眼。電信公司發言人稱,經調查,發現婦人在前往土耳其前「手動開啟了手機上的漫遊功能」,導致連接上土耳其的電信公司,因此漫遊費用暴增,經協議後,該婦人支付了1750令吉(約新台幣1.1萬)。

 

台灣人熱愛國外旅遊,過去民眾使用原廠國際數據漫遊產生天價國際漫遊電信帳單時有所聞。譬如過去藝人方文琳2013年曾在臉書稱自己去馬來西亞的古晉與沙巴旅行,特地申請了五日吃到飽網路漫遊,在旅途的倒數第二天行程卻被傳簡訊告知連到不該連的網路,導致帳單費用已高達近2萬元..。
考量國人過去常有誤用國際漫遊導致天價電信帳單糾紛不斷,NCC早於2013年四月共同發布海外漫遊上網保護消費者權益的三規定,要求電信業者在用戶出國時,上網漫遊預設值是關閉,需事前提出申請才可開通;漫遊的費用上限為5000元,若使用超過3500元應主動通知;漫遊服務相關規定都需清楚告知用戶,取得同意後才可開啟。換言之,自2013年5月起,台灣電信業者奉行NCC對國際漫遊上網三項保護消費者權益規定並將相關規定納入服務契約後,相關誤用國際漫遊產生巨額費用的爭議事件大幅降低許多。

 

以下是電信三雄對於防止用戶誤上國際漫遊相關措施:

1.中華電信:

針對開啟數據漫遊功能,但無生效中漫遊上網方案,以及有生效中漫遊上網方案,但於不適用國家漫遊之客戶,依該次累計之漫遊上網費用(不含漫遊上網方案金額),於金額達500元、1,000元、5,000元、10,000元、20,000元時,主動發送簡訊提醒。

 

2.遠傳電信:

當上網傳輸量達 $1,000、$3,000、$5,000、$10,000及$15,000時,皆會發送簡訊通知 ;當上網傳輸量達 $5,000 (排除計日型、定量包使用金額)時,為保障您的權益,會發送簡訊通知,系統將主動關閉漫遊上網功能,若仍需繼續使用漫遊上網服務,請撥打遠傳國際漫遊服務專線。

 

3.台灣大哥大:

台灣大哥大在其行動寬頻服務契約(通傳平臺決字第 11000629180 號函核准),除遵守開通國際漫遊服務三項保護消費者措施外,明定用戶若使用國際數據漫遊達5000元前至少會簡訊通知一次,超過5000元後,再通知一次。

 

為避免誤觸啟用上網功能, 若有使用原機原號國際行動上網漫遊需求者, 除必須向電信業者申請開放國際數據漫遊服務及申請所需的國際漫遊優惠方案外,出國時務必”看”清楚電信業者所發送的簡訊以及務必確定登錄的漫遊業者是電信業者指定的優惠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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