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數位科技的進步,帶來許多生活便利,也衍生許多弊端,其中數位詐騙氾濫問題使用台灣民眾提心吊膽的夢靨。為防止數位詐騙,政府不但推動新詐騙四法,透過加重詐騙罰則以及政府相關機構協力防詐,讓過去每月詐騙財損超過百億元迄今有所改善,但數位詐騙仍是無法銷聲匿跡。
台灣數位詐騙為何如此氾濫呢? 台灣該如何精進呢? 以下做一說明:
1.台灣數位詐騙為何如此氾濫呢?
根據165打詐儀表板,2026年3月詐騙財損49.59億元、受理14,273件,較去年同期財損大減-30%,受理案件大減-14.2%,可見政府機關與業者近年來積極打詐有收到一些成績。不過,每個月近50億元的詐騙財損與上萬件的詐騙,還是讓民眾膽戰心驚,要求要精益求精。
為何台灣數位詐騙氾濫呢? 主要原因可以歸納成五點:
A.詐騙本小利大,詐團臥虎藏龍,防不勝防:
根據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統計,2025年台灣整體詐騙財損金額高達893.26億元,可見詐騙獲利相當驚人。
過去很多人以為詐騙集團成員大都是黑道份子與社會邊緣人所組成,但是從各式各樣的詐騙手法,可以看出詐騙集團熟知金融、電信、檢警及公家機構運作,絕對不是黑道份子與社會邊緣人可以成就。
重金之下必有勇夫。從不少破獲的詐騙集團,其合作成員包含律師、電信專家、洗錢高手、加密貨幣專家、退休檢警人員、甚至還有跨國獨裁國家的介入,成員可說是臥虎藏龍,防不勝防。
B.個資外洩嚴重:
詐騙集團要詐騙,獲得可以鎖定精準目標是首要關鍵。
雖然政府對於早就擬定個資法來規範與保護民眾個資,但多數民眾對於個資重要性普遍不是非常重視,加上詐騙集團也不惜花巨資或是透過駭客來且取民眾個資。例如,過去曾發生過2300 萬筆戶政資料外洩事件及多家知名企業(如酷澎)的個資外洩。
台灣有位SEO大神分享其去年參加全球SEO大會,發現不少參與SEO團隊是專門從事線上賭博SEO業務的,可見詐騙集團對於民眾的個資與帳號的取得是不惜下血本的。
C.跨境平台有效監管手段仍不足:
過去台灣因詐騙的司法量刑較輕,加上對電信門號與金融帳號設立的管控不嚴,導致詐騙犯罪成本遠低於獲利,讓詐騙成員有樣學樣,如野火不可收拾。經實施打詐四法2.0後,相關法律配套以及電信門號/銀行帳號都已陸續到位,雖常被民眾認為是擾民之舉,但就數據來看,的確有一定成效。
目前比較大的挑戰是跨境管理不易的困境。由於台灣網路平台的管理主管機關是數位發展部,一個原本定位是幫數位產業踩油門的機關變成必須踩煞車,加上跨境平台業者背後不是美國企業就是中國企業,以及多數詐騙機房設於境外,自然就會出現督導成效不彰的結果。
由於詐騙廣告是許多平台重要的獲利來源之一,光靠道德勸說跨境平台自我管理或是被動配合絕對是不夠的。只能期待數位發展部學學金融局對銀行以及NCC對電信業者對防詐的措施,透過詳細規範與重罰才能立竿見影,把目前台灣防詐最後一塊拼圖盡速補上!
D.科技技術的演進:
由於數位科技已經深入民眾日常生活之中,然而台灣有許多民眾(尤其是樂齡長輩)對數位科技不太熟悉,加上部分民眾過於自信屢勸不聽,導致數位平台成為詐騙溫床。由於目前AI 與 Deepfake科技日新月異,詐騙集團偽造逼真的照片、語音及影片,更是增加民眾辨識真偽的難度。只要稍有出現數位漏洞與陷阱,人性對無知的恐懼,就成了詐騙破口,災情四起。
2.台灣該如何精進防詐呢?
台灣實施打四法2.0以後,對於詐騙的刑責、電信與金融業者對打詐的防範都有明顯進步,對於亡羊補牢的補強效率也有提升。
目前比較大的漏洞仍是數位發展部主管的跨境平台管理以及檢警法院負擔過重的問題。不過,政府該做的,能做的,都會陸續到位,最後數位防詐的成敗還是端賴民眾的自省與學習。
A.短期學習辨識AI 詐騙與防範技巧:
面對AI詐騙,全民應該學習「辨識 AI 換臉(Deepfake 視訊)」、「辨識 AI 語音克隆(Voice Cloning)」、「防範養套殺劇本與快閃連結」、「善用防詐輔助工具與官方指引」。
B.中長期從教育做起, 針對幼兒與長者培養數位素養:
台灣應該學習芬蘭將媒體與AI素養教育列入終身學習的課程範疇,從青少年的媒體識讀手冊到長者的數位防詐保護教育都應該成為公民與教育課程,從教育做起,讓數位詐騙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