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網友在Threads 爆料指出,在新北市中和區某小吃店吃麵邊滑手機時,發現明明座位離門口很近,手機卻一格訊號也沒有,隨後才發現店內疑似裝設訊號遮蔽器,懷疑店家可能為了提高翻桌率,或是想讓員工認真工作,而私自加裝「訊號遮蔽器」。經報導後,店家老闆道歉並移除「訊號遮蔽器」,NCC則警告未經核准擅自使用或變更無線電頻率者最高可罰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此外,過去也曾有餐廳偷裝【訊號強波器】來改善店內收訊而受罰?
什麼是「訊號遮蔽器」及「訊號強波器」? 偷裝「訊號遮蔽器」或「訊號強波器」罰則為何? 如何合法申請安裝嗎? 以下做一說明:
圖片來源: TVBS
現代人手機不離身,吃飯配影片是許多人的日常。店家常遇到在店內滑手機駐足過久影響翻桌率或是店內收訊不佳影響來客而傷腦筋,因應店內手機訊號問題,網路上或是無線電波器材專售店販售「訊號遮蔽器」與「訊號強波器」因育而生。不過,這些器材都是屬於「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店家私自安裝將會觸法。以下是店家安裝「訊號遮蔽器」與「訊號強波器」衍生的法律問題及正確處理之道的摘要影片與詳細說明:
1.什麼是「訊號遮蔽器」及「訊號強波器」?
A.「訊號遮蔽器」:
「訊號遮蔽器(Signal Jammer)」又稱【行動電話阻斷器、手機屏蔽器】,是一種專門發送與手機3G/4G/5G、Wi-Fi 或 GPS 等相同頻率的干擾訊號,覆蓋基地台信號,迫使設備無法發送或接收訊號,導致無法通訊、上網的電子設備。
B.「訊號強波器(Signal Booster)」:
「訊號強波器(Signal Booster)」又稱【增波器】,是一款家用收訊改善設備(Femtocell),是透過接收室外穩定的手機訊號,訊號經過強波器主機處理後,引導至室內沒收訊的地方。
訊號強波器 並不會將行動訊號變大、變強,只是將戶外的行動電波接收進來後將訊號發射到室內來,也可以反向將室內接收到的手機訊號發射到戶外基地台。因使用由NCC核配給行動通信業者使用的頻率,是合法電信業者用來改善行動通信無線電頻率涵蓋,需要電臺執照才能設置使用的。
2.偷裝「訊號遮蔽器」或「訊號強波器」最高罰20萬:
新北市中和區某小吃店違法使用訊號遮蔽器,陷入風波,當事小吃店林姓業者說:「因為之前有客人,為了排隊位置的時候,(久占滑手機)發生爭執,尖峰時刻的時候(才會開),(屏蔽範圍)4-5坪左右,可以有效的屏蔽網路,它打電話的話也可以通,就是網路這一環,它就是屏蔽掉了。」 經媒體報導後,該業者也道歉:「老闆誤觸法規會檢討改進。NCC要處罰,老闆也會虛心接受。造成大家的困擾,深感抱歉! 對不起!」
現代人手機不離身,過去常有店家因店內收訊不佳私下安裝【訊號強波器】來改善收訊室內而受罰,小吃店家安裝【訊號遮蔽器】來阻斷客戶手機訊號則相當罕見。
擅自使用「訊號遮蔽器」會影響他人無法撥通緊急電話:擅自設置「訊號強波器」若設置使用不當的話,將造成通信干擾!由於「訊號遮蔽器」與「訊號強波器」都是屬於「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未經許可私自架設將嚴重干擾正常通訊,皆被視為是違法行為。
根據《電信管理法》第 80 條第 1 項第 10 款規定,違反主管機關(NCC)依第 67 條第 2 項規定所為之命令(例如:禁止使用未經核准的訊號屏蔽器、無線電干擾設備等),且「繼續使用」者,處新臺幣 1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命其限期改正。
不過,目前實務上若店家或消費者使用無線電遮蔽器及訊號強波器等違規設備,NCC 通常援用原電信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未經核准擅自使用或變更無線電頻率者,將處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屢勸不聽,才可能最高裁罰100萬元。
3.如何合法申請以解決店內行動通訊訊號不佳或是提升翻桌率方法?
A.「訊號遮蔽器」:
因擅自使用「訊號遮蔽器」會影響他人無法撥通緊急電話影響重大,目前僅針對監獄、看守所、關鍵基礎設施等有安全需求的單位或是重要考試的闈場或試場,開放專案向NCC申請合法安裝「訊號遮蔽器」,普通住宅、公司或餐廳是無法合法申請使用。
餐廳若要顧客不要停留餐廳過久以提高翻桌率,建議可以在餐廳公告用餐時間限制規定,以免引起無謂爭議。
B.「訊號強波器」:
若是室內行動電話收訊不佳,只能致電所屬電信業者客服,請求安排工程師評估是否可以(免費)安裝以改善室內收訊,切勿購買任何訊號屏蔽或增強設備。
室內行動電話收訊總是不好,該怎麼辦呢?
正確的對策就是優先聯繫所屬電信業者客服,提出收訊不良的客訴,請業者派工程師來評估是否可以加裝強波器。若業者不同意加裝強波器(通常可獲得月租費減免),若收訊不良困擾實在很大,就要評估攜碼到收訊比較好的電信業者(申辦前請務必確定收訊良好)或是室內加裝有線寬頻上網搭配WiFi無線分享器解決手機上網不佳的問題。手機語音通話部分,則可以使用VoWiFi(WiFi Calling)服務或是雙號同振服務(月租費可以要求業者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