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於10月11日以附加負擔通過台灣大哥大吸收合併台灣之星結合申報案,不禁止其結合。由於台灣之星並不是上市公司,台台併進度有機會後來居上。想要享有合併前紅利,請把握最後一兩個月申辦台灣之星優惠方案的機會。
公平會通過台台併的附加負擔條件是什麼呢? 台台併最快何時可以完成併購呢? 以下做一說明:
1.公平會通過台台併的附加負擔條件是什麼呢?
公平會於2023年10月11日以附加負擔通過台灣大哥大吸收合併台灣之星結合申報案,不禁止其結合。為保障用戶權益,公平會要求台台併的附加負擔條件與遠亞併類似,主要是多了要求台灣大哥大須確保台灣之星4G終身方案之用戶應提供服務至4G行動寬頻服務屆期終止、資費方案與mo幣合作之實施情形每年應提交公平會備查兩項差異。
2.台台併最快何時可以完成併購呢?
公平會已於10月11日通過台灣大哥大吸收合併台灣之星結合申報案,只要再經完成金管會程序後,便可合併正式生效。因台灣之星只是上興櫃公司加上目前台灣之星的總經理已是原台灣大哥大顧問,外界預估最快12月1日就可完成雙方合併作業。若沒意外,台灣之星的直營門市將在11月起就會開始改以販售台灣大哥大產品為主。
不過,因台灣大哥大必須概括承受台灣之星經銷通路合作廠商的帳務結算,加上遠亞併尚待10月27日亞太電信臨時股東會才能將合併程序完備,基於競爭考量,台灣之星方案全通路完全消失可能會延到今年12月底。
特別提醒,預計下個月起台灣大哥大就可合法介入台灣之星相關業務,通路資費方案與佣金補貼最快可能11月起就會調整,若想要申辦台灣之星方案想合併前紅利,請把握本月(10月),有花堪折直需折。
總言之,兩樁合併案應該都會落在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