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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手機保險花錢卻沒保障? 淺談手機保險【無影響使用】糾紛及2018年起的【行動裝置保險】

為搶食手機保險與鼓勵客戶換新機,五大電信都陸續推出「手機保險、年年換新」的服務,提供月付2XX元可享「手機兩年保固」、意外損壞「不限次數免費維修」..手機保險及第二年可以換新iPhone的服務( 詳見這裡)。不過,最近接獲網友求救,指控某電信業者:「XXX業者的手機保險服務內容有寫到三天速修,但到第四天才回覆檢測結果~因【無影響使用】,所以不給予修理。若要修理,都要另外收費。這跟我一開始接收到的完全不一樣啊!(不是可以不限次數免費維修?) 因為這個專案我們比較放心地用了手機每個月繳了那些錢,卻等到這樣的回覆實在不是很開心。因之前的合約用丟了,希望能夠提供建議,能夠幫自己爭取自己的利益….。」

由於各電信業者的手機保險方案隨著(出險)經驗累積,雖然保險的範疇內容仍大同小異,但排除免費維修的項目卻越來越多。申辦手機保險服務的用戶若未詳讀手機保險合約但書或是以為保了險就萬無一失,就經常會因為日後送修時未如預期而與電信業者產生糾紛。

以下針對電信業者常見回覆檢測結果為【無影響使用】不予免費維修的原因做一說明。另外,依據保險局要求,2018年元月起電信業者所販售的手機保險業務都將更名為【行動裝置保險】,保險內容將與現行方案有所差異,以下一併做說明:

 手機保險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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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手機保險保了什麼? 

五大電信都陸續推出「手機保險、年年換新」的服務雖然內容略有不同,但大致都是只要月付2XX元就可享「手機兩年保固」、意外損壞「不限次數免費維修」

手機保險懶人包  

 

各業者的手機保險服務內容雖略有差異但主要保障範圍有三大項目~意外險(泡水、螢幕意外破損、意外摔壞、意外輾毀)、不限次數免費維修及第二年延長保固,手機保險年保費約為手機空機價10分之1,採月繳方式

手機保險範圍

 

2. 那些事項被排除不限次免費數維修或支付置換費用後換新? 

A. 故意或非法行為所致者

B. 外觀、附屬配件、SIM卡槽非功能性或非基本功能所必要的之選購配件及消耗品

C. 失竊、被搶

D. 不當使用非業者或原廠授權之電池漏液導致損害

E. 未經業者同意對產品進行不當升級改裝、變更..

手機保險但書

手機保險但書2

 

3. 什麼是【無影響使用】

若被業者檢測結果是【無影響使用】,將不給予免費修理。 什麼是【無影響使用】呢? 

【無影響使用】其實就是排除不限次免費數維修或支付置換費用後換新之外觀、附屬配件、SIM卡槽、非功能性或非基本功能所必要的之選購配件及消耗品。譬如手機不慎摔到,螢幕沒破但手機外殼有刮傷或外殼略有破損,因手機本身的基本功能性操作並無問題,業者就會判定是【無影響使用】將不給予免費修理。若要維修(如換殼),就要收費

簡單講就是,若手機不是零組件”自然”故障造成基本功能無法使用(如聽筒/揚聲器壞了…) 或是發生意外泡水、螢幕意外破損、意外摔壞、意外輾毀等意外事故,業者就不會提供免費維修或換新機

目前手機保險業務都是透過電信門市的銷售人員販售,但電信門市人員並沒有產險證照。由於電信門市人員必須執行的業務相當繁雜,加上電信三寶橫行對電信門市人員而言手機保險只是電信加值服務之一對於手機保險能夠提供給申辦用戶的說明與風險揭露可能相當有限,也常引起一些糾紛

電信三寶

圖片來源: 靠北電信社團

 

4. 2018年1月1日起的【行動裝置保險】:

針對手機保險的爭議,金管會今年七月已認定此銷售模式已涉及行銷保險,依據保險法規定,非保險業不得兼營保險,因此保險局已決定明年(2018年)元月1日起電信業者若要繼續銷售手機保固保險,就必須另外販售由產險業所設計的[行動裝置保險(包含手機、平版、筆電都可保)],且電信業者若要販售行動裝置保險,必須派員自今年10月起去考取簡化版的保險業務人員執照。

根據目前產險業者的規畫,改為個人保險出單,並不會加重消費者的負擔,也可分月繳或年繳。若中途不想要保固,可如同現行汽車保險,中止契約可以退費。至於2018年元月一號前已經跟電信業者購買的保固服務,保險局同意可持續服務到保固結束為止,但明年元月一日起就只能直接適用個人手機保單。

目前可提供手機責任險的產險公司有安達產物、法國巴黎產物、富邦產、新安東京海上產險及和泰產險等五家,一張保單保費約1000元左右,預計一年手機保險規模約為10億元。

至於Apple大算引進的【Apple Care+】,其保險範圍也包括人為損壞,保險局仍與Apple協商中,是否能引進仍在未定之數。由於手機保險業務對電信門市的獲利不錯,電信商直營門市會繼續販售相關保險商品機會相當大,只是門市人員取得保險執照,遇到奧客,認知糾紛仍會難免。

 

總之,版主認為該名網友對於維修回覆結果為【無影響使用】的糾紛八成是網友對於當初購買該保險所保險的範圍不清楚以致產生認知應該免費維修的事項卻被判定必須付費維修而產生客訴

是故,如果現在要花錢買現行手機保險服務,一定要先看清楚所簽約的合約條文並自我評估保險的必要性。 購買後,合約書一定要留底,才能訴之以理確保自己的權益 

至於明年由產險業者所設計的個人險內容,要等產品出來才能確知。不過,因收費差不多,相信差異應該有限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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